张骏平律师亲办案例
盗窃苹果手机一部,判拘役4个月缓,缓刑6个月?
来源:张骏平律师
发布时间:2012-11-07
浏览量:954

      郑某在校期间盗窃了同学的苹果手机一部,公安机关以盗窃罪进行了立案,并被取保候审,后到我所里咨询问这种情况是否能判处缓刑,经过分析,盗窃罪的数额起点为2000元,苹果手机一部价值4000元,刚达到量刑起点。情节较轻,认罪态度好。判处缓刑有极大的可能。

     后经法院审理判处拘役4个月,缓刑6个月,并处罚金6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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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骏平律师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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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华市义乌街835-837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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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张骏平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浙江恒霁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307*********7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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