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某在校期间盗窃了同学的苹果手机一部,公安机关以盗窃罪进行了立案,并被取保候审,后到我所里咨询问这种情况是否能判处缓刑,经过分析,盗窃罪的数额起点为2000元,苹果手机一部价值4000元,刚达到量刑起点。情节较轻,认罪态度好。判处缓刑有极大的可能。
后经法院审理判处拘役4个月,缓刑6个月,并处罚金6000元。